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工業用管配管乙級 學科
第4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2) 查詢或請求閱覽
-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4) 請求補充或更正
官方答案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當事人(資料主體)權利包含:① 查詢或請求閱覽(選項 2);② 請求製給複製本;③ 請求補充或更正(選項 4);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選項 1);⑤ 請求刪除(僅限自己之資料)。選項 3「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非當事人權利,當事人僅得請求刪除自身資料,無權處分他人資料,且須符合法定條件(如蒐集特定目的消失、逾必要期間等)。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