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工業用管配管乙級 學科
第44題
對於職業災害之受領補償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對於職業災害之受領補償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須視雇主確有過失責任,勞工方具有受領補償權
- (2) 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3) 勞工若離職將喪失受領補償
- (4) 勞工得將受領補償權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
官方答案
(2) 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解析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予補償。其受領補償之權利,自得受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此時效係就「受領補償權」本身之行使而言,與雇主是否有過失無關,故選項1錯誤。勞工受領補償權並非因離職而喪失,亦非得任意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故選項3、4不符規定。重點在於時效起算點為「得受領之日」,逾2年不行使即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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