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氣體燃料導管配管乙級 學科

第2題

下列何種方式不可於表內管查漏時使用

題目

下列何種方式不可於表內管查漏時使用

  1. (1) 以打火機或蠟燭
  2. (2) 瓦斯偵測器
  3. (3) 水柱壓力計
  4. (4) 瓦斯表觀察法

官方答案

(1) 以打火機或蠟燭

解析

查漏絕不可使用打火機、蠟燭等明火,瓦斯與空氣混合達爆炸範圍時,一點火就會引燃甚至爆炸,危害極大。正確做法包括:用瓦斯偵測器(可燃氣體偵測儀)沿接頭、閥件掃描;用水柱壓力計(U型壓力計)做氣密試驗,觀察壓力是否下降;或關閉所有器具後,觀察瓦斯表指針是否持續走動(瓦斯表觀察法)。這三種方法都不會產生火源,可以安全判定漏氣位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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