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氣體燃料導管配管乙級 學科
第57題
某工廠員工向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揭露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請問下列敘述哪一 項是該公司可以採取的因應作為?
題目
某工廠員工向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揭露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請問下列敘述哪一 項是該公司可以採取的因應作為?
- (1) 要求員工自願離職
- (2) 按照勞基法資遣該位員工
- (3) 不可做出不利員工之處分
- (4) 透過減薪或降調迫使員工離職
官方答案
(3) 不可做出不利員工之處分
解析
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規設有「吹哨者保護」機制,目的在鼓勵內部人員揭露事業不法。員工向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揭露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等行為,屬合法舉發,事業不得對該員工施以不利處分。因此選項3「不可做出不利員工之處分」方為公司合法之因應作為。相對地,要求員工自願離職(選項1)、以資遣去除員工(選項2),或以減薪、降調迫使離職(選項4),均屬對檢舉人之報復性不利待遇,違反吹哨者保護精神,公司不得為之。故答案為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