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氣體燃料導管配管乙級 學科
第22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 (1) 認定不應開發
- (2)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 (3)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 (4)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官方答案
(3)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臺灣環境影響評估相關制度,主管機關就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審查時,若經審查認定書件內容已足以判斷開發行為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審查結論即為「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選項3),得進入後續程序。選項1為否定開發之結論、選項2為需進入第二階段評估、選項4為需補正資料,均非此種審查情形之結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