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氣體燃料導管配管丙級 學科
第55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環境講習
- (2) 衛生講習
- (3) 消防講習
- (4)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官方答案
(1)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基本法》第 33 條第 2 項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 5 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衛生、消防、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分別依據各該專法(如《消防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適用於環保法規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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