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化工乙級 學科

第33題

下列何者非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蒐集」?

題目

下列何者非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蒐集」?

  1. (1) 在路上隨機請路人填寫問卷,並留下個人資料
  2. (2) 人資單位請新進員工填寫員工資料卡
  3. (3) 在網路上搜尋知名學者的學、經歷
  4. (4) 會計單位為了發給員工薪資而向人資單位索取員工的帳戶資料

官方答案

(4) 會計單位為了發給員工薪資而向人資單位索取員工的帳戶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規定,「蒐集」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重點在於「取得」這個動作。選項1在路上請路人填問卷並留下個資、選項2請新進員工填員工資料卡,都是直接向當事人取得資料,屬於蒐集;選項3在網路上搜尋學者的學、經歷,也是以網路方式取得可識別個人的資料,同樣構成蒐集(公開資料另涉告知義務的免除規定,但仍是蒐集)。選項4是會計單位向公司內部人資單位索取員工帳戶資料,資料已在同一機關內部,屬於將已蒐集資料作處理以外使用的「利用」行為,並非重新向當事人取得,故選項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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