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化工乙級 學科

第42題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 條件,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題目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 條件,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1. (1) 勞動檢查機構
  2. (2) 法院公證處
  3. (3) 勞動部
  4. (4) 當地主管機關

官方答案

(4) 當地主管機關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其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勞動條件,得由勞雇雙方另行以書面約定,但約定內容不得損及勞工健康及福祉,且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也就是說,核定公告由勞動部為之,核備則向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地方主管機關(如縣市政府勞工局)辦理,兩者不可混淆。故選當地主管機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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