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化工乙級 學科
第42題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 條件,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題目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 條件,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 (1) 勞動檢查機構
- (2) 法院公證處
- (3) 勞動部
- (4) 當地主管機關
官方答案
(4) 當地主管機關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其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勞動條件,得由勞雇雙方另行以書面約定,但約定內容不得損及勞工健康及福祉,且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也就是說,核定公告由勞動部為之,核備則向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地方主管機關(如縣市政府勞工局)辦理,兩者不可混淆。故選當地主管機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