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化工乙級 學科
第30題
各種環保專責人員合格證書若違法使用,如出租業經行政院環保署廢止者,幾年內不得再請領
題目
各種環保專責人員合格證書若違法使用,如出租業經行政院環保署廢止者,幾年內不得再請領
- (1) 5 年
- (2) 3 年
- (3) 2 年
- (4) 4 年
官方答案
(1) 5 年
解析
依環境保護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相關法規,專責人員合格證書不得出租、借予他人或供他人使用;若違規情節重大,經主管機關廢止其合格證書者,自廢止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請領。此規定的目的在維護專責人員證照的公信力與事業單位環保業務的專業品質。選項2、3、4的年數均與規定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