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化工乙級 學科
第20題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題目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 (2) 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 (3) 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 (4)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官方答案
(4)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非法處理個人資料者,處罰。學校將畢業生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屬超越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且非當事人同意或法律授權,屬違法。選項1為人事管理必要範圍;選項2屬契約履行必要;選項3為執行公務必要。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