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 第2梯次 化工丙級 學科
第62題
消滅火災的要領為
題目
消滅火災的要領為
- (1) 火災剛發生的最短時間內,速予撲滅
- (2) 等消防器材及人員到齊後,才予撲滅
- (3) 讓燃燒完全時,才容易撲滅
- (4) 先報告主管,請教滅火方法
官方答案
(1) 火災剛發生的最短時間內,速予撲滅
解析
滅火的基本要領是「早期發現、迅速撲滅」:火災剛發生時燃燒面積小、溫度低、延燒範圍有限,此時立即使用適當滅火器或消防栓,最容易控制甚至完全撲滅。若等待消防人員與器材到齊才動手,或任其完全燃燒,火勢會隨時間呈平方成長並迅速蔓延;先請示主管再滅火也會延誤黃金時機。因此發現火警應同時通報並立即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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