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化工丙級 學科
第16題
A 受雇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之 何種罪刑?
題目
A 受雇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之 何種罪刑?
- (1) 工商秘密罪
- (2) 違反公平交易法
- (3) 侵占罪
- (4) 侵害著作權罪
官方答案
(3) 侵占罪
解析
依我國刑法規定,業務上侵占罪係指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他人財物,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者(與普通侵占罪不同,係針對「業務上」之持有關係加重性質)。會計人員受雇於公司,基於業務關係持有或經管公司帳款,卻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顯係將業務上所持有之他人財物據為己用,符合業務上侵占之構成要件,故應觸犯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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