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化工丙級 學科

第16題

A 受雇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之 何種罪刑?

題目

A 受雇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上之 何種罪刑?

  1. (1) 工商秘密罪
  2. (2) 違反公平交易法
  3. (3) 侵占罪
  4. (4) 侵害著作權罪

官方答案

(3) 侵占罪

解析

依我國刑法規定,業務上侵占罪係指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他人財物,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者(與普通侵占罪不同,係針對「業務上」之持有關係加重性質)。會計人員受雇於公司,基於業務關係持有或經管公司帳款,卻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顯係將業務上所持有之他人財物據為己用,符合業務上侵占之構成要件,故應觸犯侵占罪。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