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化工丙級 學科

第24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2.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3.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4. (4) 查詢或請求閱覽

官方答案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各項權利均以「當事人自己的個人資料」為對象,並不及於他人資料;因此「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並非該條所定的當事人權利,故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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