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學科

第44題

「建築法」所稱建築物設備不含

題目

「建築法」所稱建築物設備不含

  1. (1) 冷凍
  2. (2) 防空避難
  3. (3) 昇降
  4. (4) 電力

官方答案

(1) 冷凍

解析

建築法所稱建築物設備,指敷設於建築物之電力、電信、煤氣、給水、污水、排水、空氣調節、昇降、消防、消雷、防空避難、污物處理及保護民眾隱私權等設備。防空避難、昇降(電梯)、電力均在列;冷凍設備並未單獨列舉,空調雖涉及冷凍循環,但法條用語為空氣調節,故選冷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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