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學科

第49題

下列何者不算是光源?

題目

下列何者不算是光源?

  1. (1) 太陽
  2. (2) 鏡子
  3. (3) 燭光
  4. (4) 閃電

官方答案

(2) 鏡子

解析

光源是指本身能發出電磁波(可見光)的物體。太陽靠核融合發光、燭火靠燃燒產生火焰、閃電則是放電產生高溫電漿而發光,三者都是自發性光源。鏡子本身不會發光,它只是靠反射外來光線成像,屬於被動的光學反射面,一旦沒有外來光就無法看見,因此不能算光源。這題考的是「發光體」與「反光體」的基本區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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