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學科

第55題

依規定應設置之排煙設備於區劃範圍內,任一部份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

題目

依規定應設置之排煙設備於區劃範圍內,任一部份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

  1. (1) 30 公尺
  2. (2) 25 公尺
  3. (3) 45 公尺
  4. (4) 50 公尺

官方答案

(1) 30 公尺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排煙設備之規定,防煙區劃內任一部分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0公尺。這是因為火災初期煙氣必須在短時間內被導引排出,距離過長會使煙霧在路徑中蓄積、擴散,降低排煙效率並妨礙避難。25公尺雖較30公尺嚴格,但並非規定的數值;45公尺與50公尺都已超過容許上限,無法確保區劃內各點均能有效排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