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學科

第57題

下列何者非為「建築法」所稱之主要構造

題目

下列何者非為「建築法」所稱之主要構造

  1. (1) 基礎
  2. (2) 分間牆
  3. (3) 承重牆壁
  4. (4) 主要梁柱

官方答案

(2) 分間牆

解析

建築法所稱主要構造,指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等,這些構件直接承擔建築物的自重與外力,並構成整體結構安全,非經許可不得任意拆除或變更。分間牆只分隔室內空間,不承受主要載重,屬室內裝修可變動的範圍,因此不列為主要構造。基礎、承重牆壁、主要樑柱都是條文列舉的主要構造,所以不能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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