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學科

第10題

下列何者可不必載明於室內設計契約書中?

題目

下列何者可不必載明於室內設計契約書中?

  1. (1) 設計費用
  2. (2) 設計圖的內容
  3. (3) 工程保固
  4. (4) 簽約日期

官方答案

(3) 工程保固

解析

室內設計契約書主要係規範設計服務關係,重點在當事人、設計範圍、設計費用、設計圖說內容及簽約日期等事項。工程保固多屬室內裝修施工契約所約定之施工瑕疵責任,並非室內設計契約書中必須載明的內容。故以工程保固為非必要載明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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