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學科

第5題

「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 條之3,定義供旅客等候運輸工具之場所為「運輸場所」,屬那一 類別?

題目

「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 條之3,定義供旅客等候運輸工具之場所為「運輸場所」,屬那一 類別?

  1. (1) 公共集會類
  2. (2) 商業類
  3. (3) 辦公、服務類
  4. (4) 休閒、文教類

官方答案

(1) 公共集會類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條之3的用途分類,供旅客等候運輸工具的場所(如車站、航空站、港口、客運轉運站等)歸屬於A類公共集會類中的運輸場所,故選1。商業類以商場、店舖、餐飲、娛樂等為主;辦公、服務類與休閒、文教類的定義也都不包含旅客候車、候機的運輸場所。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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