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學科
第5題
「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 條之3,定義供旅客等候運輸工具之場所為「運輸場所」,屬那一 類別?
題目
「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 條之3,定義供旅客等候運輸工具之場所為「運輸場所」,屬那一 類別?
- (1) 公共集會類
- (2) 商業類
- (3) 辦公、服務類
- (4) 休閒、文教類
官方答案
(1) 公共集會類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條之3的用途分類,供旅客等候運輸工具的場所(如車站、航空站、港口、客運轉運站等)歸屬於A類公共集會類中的運輸場所,故選1。商業類以商場、店舖、餐飲、娛樂等為主;辦公、服務類與休閒、文教類的定義也都不包含旅客候車、候機的運輸場所。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