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學科
第44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建築物主要結構構件、防火設備及防火區劃構造遭受火災時,可耐火 之時間,稱為
題目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建築物主要結構構件、防火設備及防火區劃構造遭受火災時,可耐火 之時間,稱為
- (1) 耐燃時效
- (2) 安全時效
- (3) 防火時效
- (4) 避難時效
官方答案
(3) 防火時效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的用語定義,防火時效是指建築物的主要結構構件、防火設備及防火區劃構造遭受火災時,仍能維持原有功能而不失效的耐火時間,通常以小時表示。它關係到火災發生時的結構安全與避難逃生時間,是防火區劃設計的重要依據。耐燃多指材料燃燒性能的分級,並非本題所稱的構造耐火時間;安全時效、避難時效也不是法規定義。因此答案為防火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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