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學科
第11題
排煙設備之排煙口開口位置,應開設在天花板或天花板下幾公分範圍內之外牆,或直接與排煙風 道(管)相接?
題目
排煙設備之排煙口開口位置,應開設在天花板或天花板下幾公分範圍內之外牆,或直接與排煙風 道(管)相接?
- (1) 45 公分
- (2) 75 公分
- (3) 80 公分
- (4) 60 公分
官方答案
(3) 80 公分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排煙設備之規定,排煙口應開設在天花板或天花板下80公分範圍內之外牆,或直接與排煙風道(管)相接。其原理是火災時熱煙層會蓄積於天花板下方,排煙口設在此高度範圍內才能有效吸入煙層排出室外;位置過低反而抽到乾淨空氣,降低排煙效果。故45、60、75公分均低於規定的80公分範圍,只有80公分符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