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34題

依「建築法」規定,室內裝修從業者應經

題目

依「建築法」規定,室內裝修從業者應經

  1. (1) 法務部
  2. (2) 勞動部
  3. (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4. (4) 內政部登記許可,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

官方答案

(4) 內政部登記許可,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

解析

依「建築法」第77條之2及相關規定,室內裝修從業者(裝修業、設計業)之登記與許可機關為內政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法務部掌理司法;勞動部主管勞工安全;公共工程委員會督導政府採購與工程品質,均非室內裝修之主管機關,故應經內政部登記許可。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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