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56題

下列何者非正確規定?

題目

下列何者非正確規定?

  1. (1) 學校教室為公共場所,屬於消防法中的甲類場所
  2. (2) 三溫暖為甲類場所
  3. (3) 幼兒園為乙類場所
  4. (4) 商場為消防法中的甲類場所

官方答案

(1) 學校教室為公共場所,屬於消防法中的甲類場所

解析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各類場所依用途分為甲類至戊類。學校教室屬乙類場所,並非甲類場所,故選項1敘述不正確;三溫暖、商場因人員密集、用火用電量大,均列為甲類場所;幼兒園也歸於乙類場所。本題問的是「非正確規定」,故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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