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61題
裝修工程使用之集成材係指積層之薄板以平行於纖維方向互相疊合,用黏著劑膠合成一體,並具 結構耐力之構材謂之,集成材的製造依規定應符合下列哪些規定?
題目
裝修工程使用之集成材係指積層之薄板以平行於纖維方向互相疊合,用黏著劑膠合成一體,並具 結構耐力之構材謂之,集成材的製造依規定應符合下列哪些規定?
- (1) 集成材至少由3 塊膠合板積成
- (2) 膠合板寬度方向之連接,宜採用對接方式,膠合板相鄰上下之接合須錯開,間隔應為厚度之 2 倍以上
- (3) 膠合板長向如須連接時宜用斜面接合
- (4) 每塊膠合板之厚度以不超過3 cm為限
官方答案
(2) 膠合板寬度方向之連接,宜採用對接方式,膠合板相鄰上下之接合須錯開,間隔應為厚度之 2 倍以上、(3) 膠合板長向如須連接時宜用斜面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