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36題

管理權人可不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之場所為何?

題目

管理權人可不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之場所為何?

  1. (1) 地下建築物
  2. (2) 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之建築物
  3. (3) 公共廁所
  4. (4)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官方答案

(3) 公共廁所

解析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之場所,包括:地下建築物、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之建築物,以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公共廁所不在此強制適用範圍內,因此管理權人於公共廁所得不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上開物品,本題答案為公共廁所。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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