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64題
裝修工程使用之集成材係指積層之薄板以平行於纖維方向互相疊合,用黏著劑膠合成一體,並具 結構耐力之構材謂之,集成材的製造依規定應符合下列哪些規定?
題目
裝修工程使用之集成材係指積層之薄板以平行於纖維方向互相疊合,用黏著劑膠合成一體,並具 結構耐力之構材謂之,集成材的製造依規定應符合下列哪些規定?
- (1) 膠合板長向如須連接時宜用 斜面接合
- (2) 膠合板寬度方向之連接,宜採用對接方式,膠合板相鄰上下之接合須錯開,間隔應為厚度之2 倍以上
- (3) 每塊膠合板之厚度以不超過3 cm為限
- (4) 集成材至少由3 塊膠合板積成
官方答案
(1) 膠合板長向如須連接時宜用 斜面接合、(2) 膠合板寬度方向之連接,宜採用對接方式,膠合板相鄰上下之接合須錯開,間隔應為厚度之2 倍以上
解析
集成材係將薄板(層板)沿纖維方向平行疊合、以黏著劑膠合成具結構耐力之構材。其製造依規定:長向(長度方向)若須接長,宜採斜面接合,以分散應力並維持強度,故選項1正確;寬度方向連接宜用對接方式,且上下相鄰層板之接合位置須錯開,其錯開間隔應大於層板厚度之2倍,避免弱面集中,故選項2正確。選項3、4所載之厚度限制與最少塊數,並非本題所指集成材製造接頭之標準規定。掌握接頭形式與錯開間距為應考重點,故答案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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