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機械停車設備裝修乙級 學科
第13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2) 查詢或請求閱覽
-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4) 請求補充或更正
官方答案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享有之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自己之資料)。本題各選項中,「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並非當事人權利,因當事人僅能就自身資料主張權利,無權刪除他人資料,故選項1不正確,為本題答案。選項2、3、4均屬第3條明文規定之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