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機械停車設備裝修丙級 學科
第63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受 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受 何處分?
- (1) 接受環境講習
- (2)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 (3) 移送警察局
- (4) 勸導改善
官方答案
(2)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執行稽查人員得要求犯罪嫌疑人提示身分證明,無故拒絕提供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小明隨地丟垃圾遭稽查又拒絕出示身分,並非單純勸導(4)或環境講習(1),亦非直接移送警察局(3),故答案為2之罰鍰處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