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機械停車設備裝修丙級 學科

第16題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謂?

題目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即所謂?

  1. (1) 背信罪
  2. (2) 違背職務行賄罪
  3. (3) 圖利罪
  4. (4)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官方答案

(4)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解析

依貪汙治罪條例,行賄罪區分為違背職務與不違背職務。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行為,主觀上僅欲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之行為,即構成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若欲使其違背職務則屬違背職務行賄罪,故選 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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