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機械停車設備裝修丙級 學科
第28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建築物之汽車出入口不得臨接自幼稚園、國民學校、盲啞學校、傷殘教 養院或公園等出入口起多少公尺以內?
題目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建築物之汽車出入口不得臨接自幼稚園、國民學校、盲啞學校、傷殘教 養院或公園等出入口起多少公尺以內?
- (1) 10
- (2) 20
- (3) 15
- (4) 5
官方答案
(2) 20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停車空間的規定,建築物汽車出入口不得臨接幼稚園、國民學校、盲啞學校、傷殘教養院或公園等出入口起 20 公尺以內,以避免車輛進出危及學童、身心障礙者及一般行人。此規定著眼於出入口處人車交會頻繁,須保留緩衝距離與視線。10、15、5 公尺都短於 20 公尺,無法達到規範要求的緩衝範圍。作答時可記「20 公尺」為汽車出入口與敏感場所出入口的最小間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