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造園景觀乙級 學科

第31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於勞工經常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其窗戶及其他 開口部分等可直接與大氣相通之開口部分面積,應為地板面積之

題目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於勞工經常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其窗戶及其他 開口部分等可直接與大氣相通之開口部分面積,應為地板面積之

  1. (1) 80
  2. (2) 60
  3. (3) 40
  4. (4) 20 分之1 以上。但設置具有充分換氣能力之機械通風設備者,不在此限

官方答案

(4) 20 分之1 以上。但設置具有充分換氣能力之機械通風設備者,不在此限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勞工經常作業的室內作業場所,其窗戶及其他可直接與大氣相通的開口部分面積,應達地板面積的 1/20 以上,以維持自然換氣;若設置具充分換氣能力的機械通風設備,則不受此限。80、60、40 分之 1 均非條文所定比例,故選 20 分之 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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