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造園景觀乙級 學科

第8題

通知停工之營造事業單位,依勞動檢查法規定,勞動檢查機構未允許復工前,若私自復工, 可對其處以何種罰則?

題目

通知停工之營造事業單位,依勞動檢查法規定,勞動檢查機構未允許復工前,若私自復工, 可對其處以何種罰則?

  1. (1) 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2. (2) 以函通知改善
  3. (3) 罰鍰
  4. (4)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

官方答案

(4)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

解析

依《勞動檢查法》規定,勞動檢查機構於作業場所發現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依第28條以書面通知要求雇主停止作業並退離勞工(即通知停工)。同法第27條明定,事業單位或使用人違反第28條之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換言之,經通知停工之營造事業單位,於檢查機構未允許復工前私自復工,已構成刑事罰則,並非單純罰鍰或行政函示。故正確選項為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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