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造園景觀乙級 學科

第51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1)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2. (2)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3. (3)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 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4. (4)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官方答案

(4)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當事人得隨時表示拒絕,機關即應停止利用其個資行銷;這項拒絕權不因事前曾出具書面同意而喪失,故選項4「不得拒絕」的敘述錯誤。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的方式,且應負擔相關費用;若違反停止行銷義務,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按次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選項1、2、3皆屬正確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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