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3梯次 造園景觀丙級 學科
第75題
行道樹的枝下高應維持在
題目
行道樹的枝下高應維持在
- (1) 2 公尺以內
- (2) 2 . 5 - 4 公尺
- (3) 5 - 7 公尺
- (4) 7 公尺以上以免影響人車通行
官方答案
(2) 2 . 5 - 4 公尺
解析
行道樹枝下高指地面到最低枝條的距離,一般維持約2.5至4公尺,使行人、車輛與視線有足夠淨空,也保留樹冠發育空間。2公尺以內淨空不足,容易妨礙通行;5至7公尺或7公尺以上枝下高過大,不利一般行道樹的樹形養成與遮蔭效果,因此選2.5至4公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