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造園景觀丙級 學科
第49題
行道樹為避免妨礙行人行走,需在樹幹
題目
行道樹為避免妨礙行人行走,需在樹幹
- (1) 2 . 5 公尺
- (2) 1 公尺
- (3) 1 . 5 公尺
- (4) 0 . 5 公尺處以下落枝修剪
官方答案
(1) 2 . 5 公尺
解析
行道樹需維持枝下高淨空,兼顧行人通行、視線與車輛安全,因此樹幹2.5公尺以下的枝條(含下垂枝、側生低枝與枯枝)應予修剪。0.5公尺與1公尺的高度低於一般成人身高,行人頭部或撐傘、提物時容易撞及;1.5公尺雖較高,仍低於2.5公尺的淨空要求,不足以保障通行順暢。故正確者為2.5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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