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寵物美容丙級 學科

第5題

下列何者非屬應廢止許可之情形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應廢止許可之情形

  1. (1) 經限期令其辦理商業登記,屆期未辦理完成
  2. (2) 經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評鑑結果為丙等
  3. (3) 營業場所未具備符合資格之專任人員
  4. (4) 營業場所設施不符合規定

官方答案

(2) 經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評鑑結果為丙等

解析

依特定寵物業管理相關規定,評鑑結果為丙等者,主管機關會先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仍未改善,才會進一步廢止許可,並非評鑑丙等就當然廢止,所以本題選項2不屬於「應廢止」的情形。至於經限期令其辦理商業登記而屆期未完成、營業場所未具備符合資格的專任人員、營業場所設施不符合規定,都屬於限期改善未完成後可廢止許可的法定事由,會直接影響營業資格。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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