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寵物美容丙級 學科

第66題

寵物店如有經營犬、貓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向

題目

寵物店如有經營犬、貓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向

  1. (1) 農業部
  2. (2) 衛生福利部
  3. (3) 地方主管機關
  4. (4) 經濟部申請寵物業許可

官方答案

(3) 地方主管機關

解析

依《動物保護法》第 31-1 條,經營寵物繁殖、買賣、寄養業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寵物業登記並取得許可證。中央主管機關為農業部,但受理申請單位為地方主管機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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