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寵物美容丙級 學科
第14題
經評鑑為丙等之特定寵物業,依法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列改善項目通知送達之日起多 久內改善,並將改善情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題目
經評鑑為丙等之特定寵物業,依法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列改善項目通知送達之日起多 久內改善,並將改善情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1) 4 個月內
- (2) 3 個月內
- (3) 半年內
- (4) 5 個月內
官方答案
(2) 3 個月內
解析
依《特定寵物業評鑑辦法》規定,評鑑結果列為丙等之特定寵物業,主管機關會列明改善項目並以書面通知,業者應於通知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改善,並將改善情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半年、4個月、5個月均非本法所定期限。故選2(3個月內)。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