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金銀珠寶飾品加工乙級 學科
第41題
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食品或 食品添加物,若出現下列哪一種情形,除情節輕微外,需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題目
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食品或 食品添加物,若出現下列哪一種情形,除情節輕微外,需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
- (1) 逾有效日期
- (2) 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 (3) 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 (4) 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官方答案
(3) 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解析
依據我國食品安全相關法規(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對於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行為,若有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食品添加物等重大違規情形,除情節輕微者外,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逾有效日期(選項1)、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選項2)或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選項4)在實務上雖均屬違規範圍,但最符合本題所述「除情節輕微外」需處該重刑的典型重大情形,即為添加未經許可之添加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