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金銀珠寶飾品加工乙級 學科

第51題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題目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1.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2. (2) 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3. (3) 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4. (4) 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官方答案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非依法令或當事人書面同意,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選項1:學校將畢業生住址提供補習班招生,屬非原特定目的範圍內利用,且未經當事人書面同意,違反法規。選項2:網購退貨提供地址給物流屬契約履行必要(法第8條第1項第5款)。選項3:政府機關依法令執行職務提供名冊發放敬老金(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選項4:公司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屬人事管理特定目的範圍內利用(法第8條第1項第2款),均不違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