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金銀珠寶飾品加工乙級 學科

第48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1)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2.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3. (3) 倘非 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4. (4)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官方答案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首次行銷時須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的方式;當事人一旦表示拒絕,就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當事人的拒絕權不因事先書面同意而被剝奪,書面同意只是蒐集處理的合法基礎,不能讓當事人喪失隨時撤回、拒絕行銷的權利。若違反停止行銷義務,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選項2「不得拒絕」的說法錯誤,為本題答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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