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金銀珠寶飾品加工乙級 學科
第55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消防講習
- (2) 衛生講習
- (3)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4) 環境講習
官方答案
(4)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機關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以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環境教育講習),由處分機關通知限期完成。消防講習與衛生講習分別屬消防、食品衛生等法規的要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則適用於交通違規案件,都與違反環保義務無關。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環境講習。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