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金銀珠寶飾品加工丙級 學科
第25題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下列 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題目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下列 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 (1) 自願進行
- (2) 明訂開發行為及規模
- (3) 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 (4) 環評委員會審查認定
官方答案
(3) 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價法》第5條及施行細則規定,開發行為是否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其認定方式有三:(1)法規明訂之開發行為及規模(選項2);(2)環評審查委員會審查認定有重大影響之虞(選項4);(3)開發單位自願進行(選項1)。民眾或團體抗爭(選項3)並非法規所列之認定方式,僅能作為審查參考,不構成法定決定依據。故本題問『不是』者,答案為選項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