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金銀珠寶飾品加工丙級 學科
第9題
原事業單位如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有 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原事業單位如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有 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 (2) 勞工投保單位即為職業災害之賠償單位
- (3) 原事業單位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
- (4) 承攬廠商應自負職業災害之賠償責任
官方答案
(1) 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5條規定,原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立法目的在於讓受害勞工可向資力較佳的原事業單位求償,避免承攬商無力賠償而求償無門。選項2混淆了投保單位與賠償責任:勞保給付屬社會保險,不能取代民事賠償責任;選項3、4均否定原事業單位的連帶責任,與條文規定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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