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建築塗裝乙級 學科

第50題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1. (1) 不安全的動作
  2. (2) 不安全的機械設備
  3. (3) 不衛生的習慣
  4. (4) 不安全的環境狀況

官方答案

(3) 不衛生的習慣

解析

職業災害概括原因(海因里希理論等)一般歸納為「不安全動作」「不安全設備(機械、物)」「不安全環境」三大類,後亦加入管理因素。選項1、2、4皆屬此範疇。「不衛生的習慣」屬個人衛生範疇,並非災害發生的工程或管理概括原因。故選不衛生的習慣(選項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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