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建築塗裝乙級 學科
第50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 以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 以適用?
- (1)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 (2) 無法適 用
- (3)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 (4)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官方答案
(3)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營業秘密法於102年修法增訂域外適用規定,明定在我國境內為取得、使用營業秘密,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本法仍得適用,且處罰「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此為保護國家產業競爭力,與條約有無簽訂無關,亦非不罰未遂。故選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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