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乙級 學科
第32題
非公開發行公司之現金股利在何時須作分錄
題目
非公開發行公司之現金股利在何時須作分錄
- (1) 宣告日及發放日
- (2) 宣告日及基準日
- (3) 宣告日、基準日及發放日
- (4) 基準日及發放日
官方答案
(1) 宣告日及發放日
解析
非公開發行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於宣告日應認列「應付股利」並減少保留盈餘;發放日再借記應付股利、貸記現金。基準日僅確定有權領取股利的股東名冊,不作分錄。因此須作分錄的日期為宣告日及發放日,而非宣告日、基準日及發放日三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