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乙級 學科

第21題

題目

特別股係指

  1. (1) 優先於債權人受償
  2. (2) 優先參與公司管理經營
  3. (3) 對股東會之決議有否決權
  4. (4) 對股利有優先分配權

官方答案

(4) 對股利有優先分配權

解析

特別股(優先股)的核心特徵,是在盈餘分配與公司清算時剩餘財產的分配上,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因此對股利有優先分配權,且股利通常按約定利率計算。但其受償順位仍在債權人之後,不得主張優先於債權人受償;表決權通常受限制或僅於特定事項(如特別股股東會)行使,既不優先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亦不享有對股東會決議的否決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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