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乙級 學科
第3題
台中公司採成本法處理台南公司之投資,當台南公司獲利時,台中公司之帳上如何處理
題目
台中公司採成本法處理台南公司之投資,當台南公司獲利時,台中公司之帳上如何處理
- (1) 不作分錄
- (2) 借:應收收入,貸:投資收益
- (3) 借:現金,貸:投資收益
- (4)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投資收益
官方答案
(1) 不作分錄
解析
採成本法處理長期股權投資時,投資收益只在被投資公司宣告發放股利時才認列,被投資公司當年獲利本身不作分錄,因此帳上不必做任何分錄。這是成本法與權益法最主要的差別:權益法才須在被投資公司獲利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投資收益,以反映投資者享有的損益份額。選項2的「應收收入」並非恰當科目,且成本法不按獲利認列收益;選項3、4都是在收到股利或採權益法時才有的處理,並非被投資公司獲利時的處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