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會計事務─人工記帳乙級 學科

第52題

耐用年限屆滿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如尚可繼續使用,則

題目

耐用年限屆滿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如尚可繼續使用,則

  1. (1) 依重估剩餘耐用年限,將殘值繼續提列折舊
  2. (2) 重新計算折舊數額,更正前期損益
  3. (3) 應改列其他資產,惟不得再提列折舊
  4. (4) 應改列其他資產,並將殘值按原折舊方法繼續提列折舊

官方答案

(1) 依重估剩餘耐用年限,將殘值繼續提列折舊

解析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耐用年限屆滿但仍可繼續使用時,應重新估計剩餘耐用年限,並就殘值依原折舊方法繼續提列折舊,直到報廢或處分;此屬會計估計變動,採推延調整,不更正前期損益。該資產仍列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不因已提足折舊即改列其他資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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